
会理县公安局座落于“历史文化”古城凉山州会理县城老城区上巷子与会中巷的交汇处,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除看守所、拘留戒毒所、交警大队及派出机构外,巡警大队  刑警大队及相关业务处室均在院内办公,现办公大楼修建于1992年,四楼一底,内设各业务处室。     会理县公安局是负责全县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他的主要职责和服务范围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领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收集,掌握影响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研究改革开放公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提供信息和对策。     (三)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指导、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四)负责全县公安侦查工作,处置重大案件、治安灾害事故以及重、特大暴力性事件;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参与处置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依法查处违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的公共安全管理和使用、运输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依法处理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和机动车驾驶员的工作。     (七)组织、指挥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来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领导以及重要外宾和其他要人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依法管理国籍、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十)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行政执法和执行刑罚的工作;负责本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指导本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四)统一领导全县公安消防部队建设;组织指挥县内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保卫任务。     (十五)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状况,组织全县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六)保卫林业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林区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预防、制止和整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     (十七)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及民警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或督办违纪案件        (十八)制定和落实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等事宜。     (十九)依法打击辖区内的毒品犯罪,负责对本县吸毒人员的收戒工作:承办县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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